最近阿鎧對學習英文又提起了興趣,令我超感動!!!
我也一直瘋狂地念英文,聽說讀寫樣樣來
當老師稱讚我作文寫得不錯的同時,我可不想也忘了如何自豪地用中文寫文章
畢竟兩者的形態不同
中文的文章注重起承轉合
英文則是奇數的段落,有點像...頭胸腹XD 而且頭胸腹都要一直重複主旨
也算是清晰明瞭啦!!
英文作文使用的是美國的高中教科書
《Shrunk and white's ~ The Element of style》輕薄短小的一本
裡面有相當多我不懂的觀念~好像隱約懂而已
想想國中之後停止上Patricia的課~~程度幾乎停留在那邊!!
之後的增進只有猛背單字而已~
其實不論用何種語言,主要就是傳達意思
所以我覺得最大的教諱就是 K.I.S.S.
keep it simple, stupid!
這個觀念相當棒
選用最簡單的字彙,並緊貼你的主旨
還有盡量使用主動語氣~
他們可能不會了解"風輕輕撫過我的臉"或"尖叫聲劃破天際"之類的事????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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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昨天整理了一下聽力錯最多的類別
就覺得很好笑
Literature(文學)
Philosophy(哲學)
History(歷史)
Art(藝術)
Anthropology(人類學)
Psychology(心理學)
我真的很沒有文化涵養= =
唯一只有語言學比較好XD
雖然中途棄選了還是有差的咩
至於自然科學倒是常常即使聽不懂也會寫題目呀 ~~哈哈
明天要提早過七夕情人節,身在台南就是要文化之旅了呀~
我和阿鎧要拜遍所有的月老廟XD
Happy Valentines ~!!
回覆刪除happy valentines to u 2!!!!!!!!
回覆刪除今天的情人節慶祝有好多意想不到的驚喜!!
回覆刪除原來台南還有那麼多東西是沒有發覺的!!
開心的一天~
沒錯~~
回覆刪除要自稱台南人
還要慢慢耕耘哩!!!
超酷得~~去那麼多寺廟~連帶挖掘超多景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