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阿鎧對學習英文又提起了興趣,令我超感動!!!
我也一直瘋狂地念英文,聽說讀寫樣樣來
當老師稱讚我作文寫得不錯的同時,我可不想也忘了如何自豪地用中文寫文章
畢竟兩者的形態不同
中文的文章注重起承轉合
英文則是奇數的段落,有點像...頭胸腹XD 而且頭胸腹都要一直重複主旨
也算是清晰明瞭啦!!
英文作文使用的是美國的高中教科書
《Shrunk and white's ~ The Element of style》輕薄短小的一本
裡面有相當多我不懂的觀念~好像隱約懂而已
想想國中之後停止上Patricia的課~~程度幾乎停留在那邊!!
之後的增進只有猛背單字而已~
其實不論用何種語言,主要就是傳達意思
所以我覺得最大的教諱就是 K.I.S.S.
keep it simple, stupid!
這個觀念相當棒
選用最簡單的字彙,並緊貼你的主旨